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单位地址 |
主要职能 |
西昌学院 |
公益二类 |
四川省凉山州西昌市安宁镇学府路1号 |
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服务地方、文化传承 |
附招聘单位简介
西昌学院位于举世闻名的航天城西昌市。学校肇始于1939年北洋工学院内迁创建的国立西康技艺专科学校,应用办学源远流长,实践育人特色鲜明。几经变迁,2003年教育部批准西昌农业专科学校、西昌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凉山大学、凉山教育学院合并组建西昌学院。学校是四川省首批整体转型试点院校,国家教育现代化推进工程100所应用型本科高校,也是全国新建本科院校中唯一一所省、部、委共建高校。2022年,学校被增列为教育部“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等学校计划”受援高校,由中国农业大学对口支援。现有安宁、邛海两个校区,占地1900亩,全日制在校生超过1.8万人。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及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 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研究生学历和博士学位的毕业生,并完全符合相关岗位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归国留学人员须持有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原则上年龄要求为197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学校紧缺专业、具有高级职称、有博士后研究经历、有丰富实践经验或行业背景的博士,年龄不超过48周岁。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所获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条件要求”两栏分别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
(4)符合条件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报考须征得单位书面同意。
特别提示:不符报考条件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国家和我省规定的最低服务期和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
(7)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人员。
(8)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
三、引进待遇
除享受国家和四川省有关政策规定的基本工资、绩效、福利等待遇外,同时享受以下待遇:
1.引进费:根据其学术成果和科研综合能力等情况,安家费不超过65 万元(具体金额以合同约定为准),教学科研考核奖 20 万元。特别优秀的可“一事一议”。
2.科研启动费:5-60万元;
3.住房或租房补贴:提供校内周转房一套(间)或申请人才公寓,2 年内免租金;如自主租房,一次性发放租房补贴 2.4 万元;
4.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和博士学位但未取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试用期考核合格后,服务期内前三年享受所在单位七级专技岗的绩效工资;
5.解决符合学校相关要求的博士配偶工作;
6.按规定凭票报销来校面试和报到时的交通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