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百万英才汇南粤”行动计划决策部署,吸引优秀高校毕业生及广大有志青年选择广东、建设广东,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301号)等有关规定,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决定集中开展2025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工作,惠州学院公开招聘30名高层次人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应聘人员可通过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gd.gov.cn)、广东组织工作网(https://www.gdzz.gov.cn)、惠州学院官网(https://rsc.hzu.edu.cn/180/list.htm)查阅具体的招聘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附件1)。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普通高等院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其中,2025届国内普通高校毕业生(非在职)以及在境内就读的2025届中外合作办学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其他应聘人员须于资格复审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三、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国家及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符合条件的按规定享受惠州市或惠州学院的相关人才优惠政策。
四、招聘条件
(一)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公开招聘: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宪法和法律;
3.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 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招聘:
1. 受过刑事处罚的;
2. 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 被开除公职的;
4.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报名
本次招聘实行网络报名,报名时间为2025年5月9日9:00至16日16:00,应聘人员请登录“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信息管理系统(考生报名)”(https://ggfw.hrss.gd.gov.cn/sydwbk,以下简称“招聘系统”)报名。报名事宜详见系统中的《系统报名指南》。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
六、考试
本次集中招聘考试采取直接业务考核方式进行,不统一编排准考证,应聘人员无需登录招聘系统打印准考证。报名时间截止后,由事业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自行组织开展资格复审等后续工作。
(一)资格复审
报名时间截止后,应聘人员确定为入围直接业务考核人员。直接业务考核前,事业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对入围直接业务考核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
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取消其直接业务考核资格,并书面告知相关事由。
(二)直接业务考核组织
惠州学院成立同行专家考核组对应聘人员履行岗位职责的政治能力、工作能力、专业素养和技术技能水平进行直接业务考核。
业务考核使用通讯评审和会议评审的方式组织进行。
1.通讯评议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选,学校将进行通讯评议。
评议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教学科研水平、创新能力、发展潜力及岗位匹配度等。评议成绩为百分制,60分以上为合格(分数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合格者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考岗位不低于1:3比例确定进入会议评议人选,不足1:3比例的,可按实际合格人选确定。
2.会议评议
评议方式为现场教学展示及现场答辩。评议成绩为百分制,60分以上为合格(分数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成绩相同者,按通讯评议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仍相同,按最后一环节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仍相同,由学校另行组织面试。
3.入围直接业务考核人员名单将在惠州学院门户网站公布考核时间、地点、测评方式、成绩计算、合格分数线等有关事宜。
(三)考试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即直接业务考核成绩。
七、体检与考察
根据会议评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考试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严格执行。入围体检人员由惠州学院组织到指定医院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入围体检人员应按时参加体检,否则将视为放弃资格,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结果通过电话或短信等方式告知。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301号)相关规定实施。
八、公示与聘用
应聘人员经考试、体检、考察后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学校校长办公会会议审定通过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惠州学院官网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聘用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九、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事业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可以在7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一)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二)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三)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四)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应当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体检、考察、公示等有关规定办理。
递补工作原则上在本招聘周期内完成。
十、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要求和报考指南(附件2),并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恶意干扰报名的人员,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任何以本次集中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保过班”、“协议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招聘组织方无关。
(三)本次招聘中如有涉嫌违纪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四)应聘人员对参加本次招聘有疑问的,报名期间可致电招聘岗位所属地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咨询(附件3)。电话咨询时间为报名期间工作日9:00—12:00、14:30—17:30。咨询答复仅对公告内容及政策给予解释,不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进行确认。
(五)本次招聘未招满的岗位,后续将滚动招聘。
(六)本次招聘有关事宜将适时通过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惠州学院相关网站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附件:1. 公开招聘岗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