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轻化工大学是一所工学、理学、管理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艺术学、法学、经济学等九大学科协调发展的具有五十余年本科、近二十年研究生教育历程的普通全日制高等学校。学校有两个校区,分别座落于四川省的两个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一是享有“中国灯城、恐龙之乡、千年盐都”美誉的自贡市,二是具有“中国酒都、万里长江第一城”美誉的宜宾市。学校办学历史悠久、教育传统优秀,连续两次获得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项目,是国家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高校、教育部数据中国“百校工程”建设院校、教育部首批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基地、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高校、首批四川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四川省首批创新改革试点高校、四川省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四川省高新技术产业示范科研单位、中国酒业协会授牌与五粮液集团共建的“中国白酒学院”历史沿革:学校是一所“三线建设”西迁的本科高校,于1965年响应毛泽东主席号召、周恩来总理批示,将原华东化工学院(现华东理工大学)的部分保密专业西迁至四川自贡市,从上海总部抽调精干力量,从浙江大学、复旦大学借调部分科研人员,组建华东化工学院西南分院,对外称之为“652”工程。1979年学校更名为四川化工学院,1983年更名为四川轻化工学院,2003年四校合并组建为四川理工学院,2018年更名为四川轻化工大学。
回眸过去,筚路蓝缕,励精图治,玉汝于成。经过55年的办学历程,学校“立足四川、服务西南、面向全国、胸怀世界,建设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的高水平综合性大学”的办学定位明确,提出了建设“创新大学、开放大学、智慧大学、和谐大学”的目标任务,确立了“研学结合、产教融合、特色发展”的发展战略,提出了“解放思想、勇于创新、敢于担当、追求卓越,跨越发展”的发展理念,凝练出了“胸怀天下之家国情怀,舍我其谁之使命担当,自强不息之开拓奋进”的“652”精神,形成了独具特色的办学思想体系。
四川轻化工大学2021年人才引进政策
一、学科带头人
(一)岗位招聘条件
1、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及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2、具有省级及以上学术称号或具有招生经历的博士生导师,取得所在专业领域较高的学术成就,在国内外有较大的学术影响,业绩突出。
(二)岗位待遇
1、安家费:提供40~80万元税前安家费;
2、住房:提供成本价商品房一套;
3、科研及学科建设配套经费:自然科学类50~500万元人民币,人文社会科学类30~50万元人民币;
4、在受聘学科带头人期间享受每年12~30万元人民币的校内绩效工资,为其配备助手,组建学科团队。在学术休假、出国、招收研究生方面享有优先权,在团队组建、科研经费使用、内部分配上有一定自主权;
5、享受1200元/月的博士教授津贴;
6、配偶根据情况妥善安置;
7、其他待遇与学校同职务(职称)教师一致。
二、优秀博士研究生
(一)岗位招聘条件
1、A类
在海内外知名高校(QS全球排名前100名)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
2、B类
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或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
(2)博士后出站人员。
3、C类
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其专业为我校所需求的学科专业。
(二)岗位待遇
1、购房补贴(税前)
A类:40~45万元; B类:35~40万元; C类30~35万元。
2、不具备副高专业技术职务的,五年内享受副教授三级岗位同等待遇;具备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享受副教授二级岗位同等待遇。
3、享受800元/月的博士津贴。
4、享受为期三年的住房租金补贴(1000元/月)或学校提供的周转住房。
5、提供成本价商品房一套。
6、酌情解决配偶(学历须为本科及以上)工作,实行人事代理,其待遇参照在编同级同类人员执行。
注:
(1)学校引进人才同时享受宜宾市、自贡市相应的高层次人才引进优惠政策。
(2)按四川省高校进人的有关规定:博士研究生采用自主考核招聘方式,考核结果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复后方可取得事业编制。
(3)硕士研究生原则上应在35岁以下,采用编制外聘用方式,实行人事代理,其待遇与在编在岗同类人员相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