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大学招聘简章
日期:2021-09-03 浏览



广州大学是广东省高水平大学重点学科建设项目高校、“冲一流”重点学科建设高校、广州市高水平大学建设高校。学校拥有8个一级学科博士授权点和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4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十四五”期间学校重点围绕“重大基础设施安全+智慧运维创新枢纽”“网络空间信息+智能应用技术创新枢纽”2大创新枢纽、“新材料新装备新制造交叉创新平台”“地理空间信息与智慧生态环境交叉创新平台”“合成生物学与智能育种/ 精准医疗交叉创新平台”“数字经济与智慧管理交叉创新平台”“大数据/认知科学与智慧教育交叉创新平台”“数字技术与岭南文化艺术交叉创新平台”6个交叉创新平台和“粤港澳大湾区与广州高质量发展新型智库”(简称“2+6+1”科研创新平台)进行建设。为吸引汇聚优秀人才,现面向海内外招聘博士后研究人员,竭诚欢迎海内外青年才俊加盟广州大学。

一、招收类型

师资博士后。聘期2+3年。前2年入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出站考核优秀的,留校任教,聘全职特聘或百人计划人才。

计划内博士后。聘期2年。工作期满(有培养协议的除外)实行双向选择、自主择业。

二、招收领域

数学、土木工程、统计学、教育学及相关交叉学科,优先引进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等新工科,以及环境与生命健康科学等学校“2+6+1”科研创新平台急需的海内外博士。

三、招聘条件

(一)品学兼优,身体健康;

(二)年龄一般应在 35 周岁以下;

(三)获博士学位时间一般不超过 3 年或已通过博士学位答辩(应届毕业生);

(四)具有较强的科研创新能力和学术发展潜力。

四、在站期间待遇

(一) 薪酬福利

年薪+公寓(租房补贴)

根据申请者学术水平、工作计划、创新能力、学术发展潜力等分ABC三类。

1.年薪应发36万元起(含五险一金单位部分),其中A类业绩优秀的44万元起(含五险一金单位部分)。经费来源于国家(省)、市、学校。

2.可按学校规定租住学校公寓;如未租住学校住房,可享受2.4万元/年的租房补贴。经费来源于学校。

3.可申请落户我校常住户口、参照事业编制人员享受体检等工会福利待遇。

(二)科研启动费

在站期间,可按规定申领广州市博士后科研项目资助20万元。

(三)项目申报

学校支持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社科基金、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等各类基金项目,支持申报“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香江学者计划”“澳门学者计划”“广东省博士后人才引进计划博士后项目”“广东省青年优秀科研人才国际培养计划博士后项目”和“广州市博士后国际培养计划”等项目。如获入选,将按相关政策提升待遇或发放奖励。

(四)职称评审

在站期间可参评职称,认定或评审通过后可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和职称证书。

五、关于出站留校

1、师资博士后首个聘期(2年)出站考核优秀的,聘全职特聘讲师/副教授,签订3年聘用合同。出站考核优秀且业绩突出、符合百人计划人才引进条件的,经学校人才引进程序进入事业编制,另行商定聘用合同。出站考核达不到优秀的,按规定出站。

2.师资博士后第二个聘期(3年)结束,考核优秀且职称晋升的,经学校人才引进程序进入事业编制,另行商定聘用合同。考核合格的,根据学科发展需要和本人情况,具体商定下一个3年聘期。

3. 计划内博士后出站实行双向选择、自主择业,出站考核结果优秀的,可参照师资博士后进入第二个聘期。

六、出站留穗留粤后续资助

(一)人才待遇

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且未满40周岁的出站留穗博士后,可按照相关规定申请认定“广州市青年后备人才”并享受相应服务保障待遇。符合条件的可申请免租入住85平方米的高层次人才公寓或享受住房补贴100万元。

(二)安家费或住房补贴

期满出站后1年内到市属企事业单位全职工作、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聘用协议),或期满出站后1年内在我市自主创业且符合其他条件的,按相关规定向市申请安家费30万元(市财政分两期发放)。业内公认全球排名前200名的国(境)外高校博士毕业生来穗从事博士后工作、出站后留在市属企事业单位全职工作或自主创业的,按相关规定向省申请住房补贴40万元,不重复享受我市安家费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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