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学院招聘简章
日期:2021-09-03 浏览



一、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测评、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选聘专业类别

哲学门类 理论经济学类 应用经济学类 马克思主义理论类 教育学类 心理学类 体育学类 中国语言文学类 外国语言文学类 新闻传播学类 历史学门类 数学类 物理学类 化学类 天文学类 地理学类 地球物理学类 生物学类 生态学 统计学 力学类 机械工程类 光学工程 材料科学与工程类 电气工程类 电子科学与技术类 信息与通信工程类 控制科学与工程类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 化学工程与技术类 核科学与技术类 环境科学与工程类 生物医学工程 食品科学与工程类 软件工程 生物工程 安全科学与工程 农业资源与环境类 中医学类 管理学门类 艺术学门类

三、选聘对象及条件

2021年1231日以前毕业的国内全日制普通高校博士研究生或获得教育部学历认证的海外留学博士研究生,并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职业理想和职业道德水平,品行端正,身体健康,热爱教育事业,高度重视学生的思想道德建设和思想政治教育,能以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影响和引领学生。

2.具有优秀的学术潜质,在本专业领域发表过高水平学术论文,主持或主研过本专业领域相关课题,具备带动学科发展或独立发展一个学科方向的能力。

3.选聘人员还须具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规定的基本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选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4.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5.现役军人;

6.已在邯郸市区域内行政事业单位工作的在职在编人员;

7.未经现任职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已就业人员;

8.失信被执行人;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引进待遇

1.急需、紧缺的高层次人才及特别优秀的博士人才,待遇条件由学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专题研究确定。

2.一般博士人才学校提供购房补贴45万元(含税),工资按照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资标准发放。

3.学校提供三年的过渡性住房或三年的租房补贴(每月1200元)。

4.学校每年提供科研奖励2万元。

5.入职后享受学校内聘副教授待遇。

6.配备工作用笔记本电脑和打印机各一台。

7.入职五年内,根据工作需要可安排出国一次。

8.引进的人才若带有项目、资金,除享受政府给予的资金支持外,学校按规定给予配套资金(市级项目1:1配套、省级项目11.5配套、国家级项目1:2配套)。

9.根据配偶情况安排适当工作,安排子女入托、入学

文字
沟通0
视频
面试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