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交通大学航运与船舶工程学院招聘简章
日期:2021-09-03 浏览



一、学校(学院)简介

重庆交通大学是一所交通特色鲜明、以工为主的多科性大学,交通运输部与重庆市共建高校。

重庆交通大学开办航海类、船舶类专业迄今已有近60多年历史,培养了2万余名各层次毕业生,遍及我国各大航运与船舶企事业单位。学校200612月成立航海学院,20155月更名为航运与船舶工程学院,经过多年的建设与发展,航运与船舶工程学院已成为我国西部地区一流的高等航海和船舶教育基地。

学院现有教职工74人,其中教授、副教授18人,硕士生导师30人,具有高级工程师、高级轮机长、注册验船师、工程师、甲类船长、甲类轮机长等适任证书的双师型教师27人。外聘专家、教授12人。

学院开办有船舶与海洋工程、轮机工程、航海技术、船舶电子电气工程4个普通本科专业,其中“船舶与海洋工程”是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重庆市高等学校“三特行动计划”特色专业、重庆市高等学校“船舶工程”特色学科专业群核心专业,“轮机工程”、“航海技术”是国家“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专业和重庆市高等学校“船舶工程”特色学科支撑专业群专业,“船舶电子电气工程”是重庆市高等学校“船舶工程”特色学科专业群支撑专业。

学院拥有船舶与海洋工程重庆市重点学科和船舶与海洋工程一级学科专业学位硕士授权点,拥有“重庆市航海实验教学示范中心”、“重庆市航海类专业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重庆市特种船舶数字化设计与制造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庆市船舶工业产学研战略联盟”等4个省部级教学、科研与产学研合作平台,3个校级研究所。近年来,利用中央与地方共建优势特色学科专业实验室项目、交通运输部支持项目等渠道累计投入实验室建设经费8900余万元,建成了西部一流、国内先进的实验室,为学院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作为重庆唯一一所获得国际认证的航海类、船舶类普通本科院校,学院坚持以社会需求为导向,按照“立足西部、依托长江、面向海洋”的办学定位,秉持“学以致用、求实创新” 的办学理念, 彰显“船航并重、海河并举”的办学特色,弘扬“海润有生,船行无限”的学院精神,大力传承创新航海文化、海洋文化。遵循国际海事公约和国家海事法规,培养适应现代航运业与造船业发展需要的高级技术人才,为我国航运和造船业的发展及重庆建设长江上游航运中心作出了突出贡献。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核方式进行公开招聘。

三、招聘计划

 

岗位类别

岗位名称

专业类

学历学位

其它要求

招聘人数

专任教师6

船舶与海洋工程专业教师

海洋工程类、自动化类

博士研究生

1

航海技术专业教师

海洋工程类、交通运输类、自动化类

博士研究生

1

轮机工程专业教师

机械类、海洋工程类、能源动力类

博士研究生

2

船舶电子电气工程专业教师

电气类、自动化类、电子信息类

博士研究生

2


四、引进待遇

1.安家费:20-50万元。根据引进人才的学历学缘结构、学科专业紧缺程度和业绩等情况进行确定。

2.科研启动费:自然科学:10~15万元;人文社科:8~10万元。

3.应届毕业的优秀博士,完成一定的考核任务,3年内发放15万元人才补贴。

4.未取得副教授职称的博士,学校内聘副教授2年。

5.具备条件的可申请研究生导师资格,符合条件的优秀引进人才可申请认定高级职称。

6. 符合条件的引进人才可申请学校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即“百人计划”,在4年聘期内获得24万元人才补贴(按月发放);或者申请“高层次人才激励性报酬”,入选者在2年聘期内,每年额外获得1060万元激励性报酬。

7. 学校为非教学科研岗引进的博士,提供20~30万元安家费,完成一定的考核任务,3年内发放15万元人才补贴;为全职博士后提供20~30万元年薪(不含合作导师提供的科研津贴)和10~20万元科研启动经费支持。

经学校考核合格后,优秀教授、博士等全职引进人才直接进入事业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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