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科学院兰州化学物理研究所(简称兰州化物所)始建于1958年,目前主要开展资源与能源、新材料、生态与健康等领域的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战略高技术研究工作。现拥有2个国家重点实验室、1个国家工程中心、1个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2个中科院重点实验室、1个中科院工程实验室,2个甘肃省重点实验室。
建所以来,经过几代科研工作者的艰苦努力、开拓创新,获得科技奖励240余项,其中国家级奖励41项(含第一完成单位获国家科技进步特等奖1项)、省部级一等奖39项、摩擦学领域国际最高奖1项,为国家经济建设、科技事业发展,特别是我国石油化工及战略高技术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同时在催化、润滑和摩擦学理论以及分离分析科学与技术等方面做出了一系列创造性的贡献。
人才队伍:
研究所共有在职职工近700人。其中中国科学院院士1人,中国工程院院士1人,发展中国家科学院院士1人,何梁何利奖获得者4人,国际摩擦学金奖获得者1人,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7人,国家优秀青年基金获得者6人,在职职工中研究员及正高级工程技术人员108人,副研究员及高级工程技术人员156人。
论文、专著与专利:
每年在国内外重要刊物发表学术论文近800篇,其中被SCI和EI收录及引用的论文数量名列国内科研机构前列;每年申报300多件的国家发明专利及一定数量的国际专利,授权80多件专利,在中国科学院系统和甘肃省名列前茅。
招聘岗位:
中国科学院兰州化学物理研究所现招聘各类人才,符合条件者可推荐申报国家、中科院、兰州化物所各级人才计划支持,诚邀有志之士加入,共创辉煌。工作地点可选择在兰州、青岛、苏州、淄博、烟台。
招聘专业:
化学、材料科学与工程、物理学、机械工程、生物学、药物化学、食品科学、发酵工程、环境工程、工业催化、矿物学、纺织材料与纺织品设计、纺织工程、电化学、计算化学等相关专业
支持与待遇:
(一)研究所“特聘青年研究员”岗位招聘人员纳入事业编制自然科学研究系列,按照中科院及研究所岗位聘用规定进行管理。入选者在执行期内实施25-60万元(税前)协议薪酬。研究所分阶段提供250万元专项经费支持。聘用期间的人事、工资、保险福利等待遇按照国家、中科院、地方以及研究所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针对应届博士毕业生及工作年限不满三年的博士毕业生,实施“中国科学院特别研究助理”制度。特别研究助理薪酬水平相当于研究所副高级专业技术人员薪酬平均水平,对于特别优秀或作出突出创新贡献或取得重大成果的,可提高其薪酬水平。特别研究助理可申请“中国科学院特别研究助理资助项目”(两年内中科院给予每位入选者60万元资助,研究所给予每位入选者20万元匹配经费)。特别研究助理聘期满后,可竞聘研究所事业编制自然科学研究系列岗位,符合条件者可申报中科院人才项目。
硕士毕业生按照项目聘用人员管理,工资待遇参照研究所事业编制内同级同类岗位人员情况,按照同工同酬的原则确定。
(三)项目聘用岗位聘期内实行合同管理,合同期限一般为三年。项目聘用人员享受五险一金、住房补贴、一次性安家费等待遇。项目聘用人员在研究所连续工作满三年且聘期考核结果为优秀的,可申请竞聘研究所事业编制支撑或管理类岗位,具体岗位设置根据研究所实际岗位需求情况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