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师范大学招聘简章
日期:2021-09-02 浏览



浙江师范大学2021年青年博士引进政策

一、 引进对象:国内外知名大学(研究机构)毕业的青年博士。

二、 首聘期制度

2021年引进博士实行4年首聘期制度。

三、待遇:

基础性安家费

绩效性安家费

科研启动费

薪酬

成果绩效

来校正式签约报到后,学校一次性预发安家费50万元(含基础性安家费35万元和绩效性安家费15万)

博士在首聘期内完成相应的业绩成果可对应享受绩效性安家费10-30万元

5-20万元

按所聘岗位兑现待遇(特殊学科、特殊专业或者我校紧缺人才,待遇可以面谈)

所有科研成果享受学校科研成果绩效

备注:特别优秀者可以直接聘为校聘副教授/教授,享受相应的岗位津贴。

四、服务期

引进人才享受的安家费(含基础性安家费和绩效性安家费)和科研启动费均有十年服务期要求。

五、报到时限要求

拟录用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或经查投诉不实或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在公示结束的一年内办理聘用手续,逾期未办理入职手续者,将视为放弃岗位,不予录用。特殊情况可申请延期报到。

六、本政策由浙江师范大学人事处负责解释。



浙江师范大学2021年高层次人才引进政策

一、引进对象:在相关学科领域已经做出系统性、原创性的学术成就和重大贡献,并在国内外享有较高的学术声望和影响的高层次人才。

二、类别:分杰出教授、双龙学者两大类

(一)杰出教授

A类:教学科研水平到达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万人计划(杰出人才、领军人才)、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创新人才长期项目、外专项目)、“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创新群体带头人、国家科技三大奖获得者(排名第一)以及海内外具有与上述人才相当学术地位和成就的学者。

B类:教学科研水平到达国家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青年项目)、“长江学者”青年项目获得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以及海内外具有与上述人才相当学术水平的学者。

C类:教学科研水平到达浙江省“万人计划”、浙江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以及海内外具有与上述人才相当学术水平的学者。

(二)双龙学者

符合浙江师范大学“双龙学者”特聘教授申报条件的优秀人才(外省省级人才引进可纳入双龙学者统筹考虑)。

三、待遇

(一)杰出教授(服务期10年,首聘期5年)

杰出教授

安家费

科研启动费

薪酬

备注

A

按照“一人一议”原则协商确定

杰出教授

安家费(万元)

科研启动费

(万元)

薪酬

(万元/年)

备注

基础性安家费

绩效性安家费

B

报到手续完成,甲方一次性提供基础性安家费260

完成目标任务提供绩效性安家费50

人文社科≥50

科:≥100

科:≥150

66

提供可租住的专家公寓,按照配偶现有编制状态协助解决配偶工作;完成首聘期考核后,第二聘期薪酬可以适当提高。

C

报到手续完成,甲方一次性提供基础性安家费150

完成目标任务提供安家费50

人文社科:≥30

科:≥60

科:≥80

45

备注

目标任务根据学校需要,由双方协商签订合同确定


(二)双龙学者(服务期10年,首聘期4年)

待遇

双龙学者特聘教授

安家费(万元)

科研启动费(万元)

薪酬(万元/年)

备注

基础性安家费

绩效性安家费

人文社科≥20

理科≥30

工科≥50

35-45

提供可租住的专家公寓,协助解决配偶工作;完成首聘期考核后,第二聘期薪酬可以适当提高。

报到手续完成,甲方一次性提供基础性安家费100

完成目标任务甲方提供绩效性安家费50

四、服务期

引进人才享受的安家费(含基础性安家费和绩效性安家费)和科研启动费均有十年服务期要求。

五、备注说明

1.年薪含国家和学校规定的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各类津贴的总量,以及个人、单位需缴纳的五险一金;

2.科研奖励说明:超出目标任务部分科研业绩按照学校规定可享受学校科研成果奖励;

3.报到时限要求:拟录用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或经查投诉不实或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在公示结束的一年内办理聘用手续,逾期未办理入职手续者,将视为放弃岗位,不予录用。

六、本政策由学校人事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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