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博士引进待遇:
(一)聘用方式及薪酬待遇
1.聘用方式:事业单位编制内聘用;
2.基本工资:按国家有关政策执行;
3.绩效工资:按学校副教授(七级)执行(具有七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者,按学校同级同类人员执行);
4.特殊津贴:按2021年绩效分配方案执行(每月不低于500元);
5.租房补贴:每月1500元(期限一年)。
(二)引进待遇
1.A类博士:引进费用60万元(税前)。报到并正式入职后分6年拨付。
(1)各学科的学科教学论博士
(2)艺术学门类下的5个一级学科
1301艺术学理论;
1302音乐与舞蹈学;
1303戏剧与影视学;
1304美术学;
1305设计学(可授艺术学、工学学位)
(3)其他门类下的9个一级学科
0305马克思主义理论;
0401教育学;
0402心理学(可授教育学、理学学位);
0403体育学;
0502外国语言文学;
0503新闻传播学;
0809电子科学与技术(可授工学、理学学位);
0810信息与通信工程;
0812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可授工学、理学学位)。
2. B类博士:引进费用50万元(税前)。报到并正式入职后分6年拨付。
其它非A类学科博士。
(三)其它待遇
1.年龄不满30周岁(199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博士,在以上引进待遇基础上增加10万元;
2.具有副高专业技术职务且年龄不满35周岁(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博士,在以上引进待遇基础上增加10万元;
3.具有正高专业技术职务且年龄不满40周岁(198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博士,在以上引进待遇基础上增加20万元。
(四)其它
1.酌情解决配偶工作;
2.享受学校新校区人才公寓购房资格;
3.符合学校年薪制条件的,可以申报年薪制待遇、协议工资(薪酬按完成工作目标任务的性质与数量计算)和项目工资制(项目按期结题)。
引进程序
(一)学校人事部门会同用人单位和相关部门对拟引进人员进行全面考核,报校长办公会研究;
(二)学校与新进人员签订 6 年聘用合同,聘期未满与学校解除聘用关系或未履行岗位职责者,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