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文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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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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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文理学院是湖北省属多科性普通本科高等院校,位于全国历史文化名城、湖北省域副中心城市--襄阳市,地处中华民族智慧化身诸葛亮的故居--古隆中,校园三国历史文化景观和自然景观相得益彰。学校是硕士学位授予单位、中央和地方共建高校、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

学校以“淡泊明志、宁静致远”为校训,为国家社会经济发展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为加快建设全国知名、交通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型综合性大学,湖北文理学院现面向海内外诚聘优秀人才。学校将为您提供自由的学术环境、良好的工作条件、优厚的薪酬待遇和广阔的发展平台,欢迎海内外优秀人才加盟学校,施展才干,实现梦想,共创湖北文理学院美好未来!

引进政策及待遇详见下表:

类别

第一层次

第二层次

第三层次

第四层次

安家补助费

基本安家费

100

80

60

40

附加安家费

1.交通运输工程、车辆工程、桥梁与隧道工程,另增加10万元。

2.马克思主义理论、学前教育学、广播电视新闻学、大数据统计、智能制造、电子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建筑学、城乡规划学、金融学、会计学、旅游管理、临床医学、护理学,另增加5万元。

特殊学科

思政课类、临床医学类、计算机类、旅游管理类、影视传媒类、建筑学类、美术类、设计类、音乐舞蹈类、体育类、外语类相关学科引进博士,安家补助费合计不低于60万元。

科研启动费

第一、二层次

第三层次

第四层次

实验性

理工医

文科及非实验性理科

实验性

理工医

文科及非实验性理科

实验性

理工医

文科及非实验性理科

30

15

20

10

10

5

工作待遇

1.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社会福利和保障待遇。

2.到岗后初聘至专业技术十级岗位,工作满一年经考核合格后直聘至专业技术九级岗位。其他情况按相关政策认定后予以聘任。

3.前三年内按副教授七级岗位标准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三年后按实际聘任岗位执行。

4.新进博士前三年内享受18000/年学位津贴,博士后享受20000/年学位津贴。

5.前三年享受每月1000元的房租补贴,具有正高职称者补贴标准为1200/月。

6.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可根据需要搭建实验平台。

配偶安置

1.配偶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符合湖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动条件的,通过考核可调入我校工作,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

2.配偶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通过考核可在校内安排工作,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

3.配偶具有全日制普通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的,通过考核可在校内安排工作,按合同制聘用人员管理,同工同酬。

其他政策

1.新进博士要求安排配偶工作的,安家补助费按下列情况核算:

①配偶为博士,且符合我校人才引进计划和岗位要求的,学校按人才引进政策给予聘用,引进待遇夫妻双方独立计算。

②配偶为博士,不符合我校人才引进岗位要求的,学校按配偶安置政策给予聘用。引进待遇中安家补助费和科研启动费参照学校在校教职工攻读博士学位人员返校奖励政策执行,其他待遇按人才引进政策执行。

③配偶为上述两种情况以外的,学校按配偶安置政策给予聘用,安家费减少20万元。

2.海外优秀博士(后)、特殊人才实行一事一议。

3.引进人才来校面试,按学校标准报销往返交通费和住宿费。

襄阳人才政策

生活补贴

在襄首次就业的新进博士可按襄阳市现行人才政策申领,补贴标准为税前18万元,分三年按月发放。

购房首付款补贴

在襄首次就业不满三年且无在襄自有产权住房的新进博士可按襄阳市现行人才政策申领。补贴标准为税前12万元,以补贴券的形式发放,可在襄购房时使用。

人才公寓

在襄无自有产权住房的新进博士可按按襄阳市现行人才政策申领。套内户型不少于两室一厅,含基本家具、家电。公寓租期为三年,期满符合条件可续租两年。夫妻均为博士的,原则上只申领一套。

子女入学

博士子女在襄就读公办幼儿园、小学、初中享受绿色通道,可按襄阳市现行人才政策统筹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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