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学院位于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中原城市群核心区重要城市之一、豫北历史名城新乡市,是经教育部批准建立的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学校始建于1949年,是一所具有红色革命基因、改革开放基因的学校。2007年由原新乡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平原大学、新乡市教育学院合并升格为本科院校,2014年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为河南省示范性应用技术类型本科高校、硕士学位授予重点立项培育单位、河南省教育教学先进单位、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河南省文明校园、河南省平安校园。
学校紧密对接产业链、创新链的关键环节,科学设置学科专业,建有24个二级学院、18个科研机构、66个本科专业,涵盖工学、理学、管理学、经济学、教育学、文学、艺术学、历史学、医学9大学科门类,现有省级、校级重点学科23个,省、市级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协同创新创业中心、省级科技创新团队等48个。学校专业建设与地方行业、企业需求高度契合,现有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2.6万余人,现面向海内外招聘博士研究生和优秀人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及待遇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毕业并获得博士学位的人员或博士后出站人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科研能力较强、业绩显著者可适当放宽年龄。根据业绩条件,博士研究生分为四个层次。
1.拔尖博士
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理科类博士在本学科SCI一区发表论文6篇及以上;工科类博士在本学科SCI一区发表论文5篇及以上;人文社会科学类博士在CSSCI来源期刊发表论文4篇及以上。
(2)理科类博士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或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项目1项,并在本学科SCI一区发表论文4篇及以上;工科类博士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或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1项,并在本学科SCI一区发表论文3篇及以上;人文社会科学类博士主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1项,并在CSSCI来源期刊发表论文3篇及以上。
(3)获得国家三大奖(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及以上(前5名),或国家教学成果二等奖及以上(前3名),或省部级教学成果奖特等奖第一完成人,或教育部人文社科成果奖二等奖及以上(前3名),或省级三大奖(省级自然科学奖、省级技术发明奖、省级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前3名),或省级优秀社科成果奖一等奖(前3名),或主持其他省级重大工程(或应用项目),或取得其他重大典型成果或做出突出贡献(经学校审议通过、研究同意的),且其他科研成果不能低于卓越博士水平。
2.卓越博士
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理科类博士在本学科SCI一区发表论文3篇或在SCI二区发表论文6篇及以上(其中至少SCI一区1篇);工科类博士在本学科SCI一区发表论文2篇或在SCI二区发表论文4篇及以上;人文社会科学类博士在CSSCI来源期刊发表论文3篇及以上。
(2)理科类博士主持(或作为主要参与人,导师排名第一,本人排名第二)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或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或省部级项目1项,并在SCI一区发表论文2篇及以上;工科类博士主持(或作为主要参与人,导师排名第一,本人排名第二)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或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或省部级项目1项,并在SCI二区发表论文2篇及以上;人文社会科学类博士主持(或作为主要参与人,导师排名第一,本人排名第二)承担国家社科基金或省部级人文社科研究项目1项,并在CSSCI来源期刊发表论文2篇及以上。
(3)获得省部级三大奖(省部级自然科学奖、省部级技术发明奖、省部级科学技术进步奖)或省优秀社科成果奖一等奖(前5名),或省部级三大奖(省部级自然科学奖、省部级技术发明奖、省部级科学技术进步奖)或省优秀社科成果奖二等奖以上的主要完成者(前2名),或主持其他重大工程(或应用)项目,或取得其他重大典型成果或做出突出贡献(经学校审议通过、研究同意的),且其他科研成果不能低于优秀博士水平。
3.优秀博士
需具备下列条件:
理科类博士在本学科SCI一区发表论文2篇,或SCI二区3篇,或SCI三区4篇及以上(其中至少1篇发表在二区及以上);工科类博士在SCI一区发表论文1篇,或SCI二区2篇及以上,或高质量科技期刊T2评级期刊4篇及以上;人文社会科学类博士在CSSCI来源期刊发表论文2篇及以上,或中文核心期刊3篇及以上。
4.骨干博士
需具备下列条件:
理工类博士在SCI二区发表论文1篇,或SCI三区2篇及以上,或高质量科技期刊T2评级期刊2篇及以上;人文社会科学类博士在CSSCI来源期刊发表论文1篇及以上,或中文核心期刊2篇及以上。
5.一般博士
理工类博士在SCI三区及以上期刊发表论文1篇及以上,或高质量科技期刊T2评级期刊1篇及以上;人文社会科学类博士在中文核心期刊发表论文1篇及以上。
博士(博士后)待遇
(一)拔尖博士
1.安家补贴100万元或提供住房一套,房屋管理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2.科研启动费:理工类50万元、人文社科类30万元。
(二)卓越博士
1.安家补贴:80万元。
2.科研启动费:理工类30万元、人文社科类20万元。
(三)优秀博士
1.安家补贴:60万元。
2.科研启动费:理工类20万元,人文社科类15万元。
(四)骨干博士
1.安家补贴:40万元。
2.科研启动费:理工类15万元,人文社科类10万元。
(五)一般博士
1.安家补贴:15万元。
2.科研启动费:理工类10万元,人文社科类5万元。
其他待遇
(一)入编前按照讲师(十级)待遇发放工资。
(二)享受博士津贴3000元/月。聘期满后,按照学校的博士津贴考核及发放办法进行。
(三)职称高聘。骨干博士及以上人才享受职称高聘一级,聘期为3年,3年后不再高聘。具有中级职称的,校内聘为副教授,享受校内副教授七级工资待遇;具有副教授职称的,校内聘为教授,享受校内教授四级工资待遇。
(四)配偶安置
卓越博士及以上人才的配偶,符合学校安置条件的,随高层次人才入校报到时予以一次性安置,以后不再安置。配偶年龄一般需在40岁以下。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经面试、政审、体检合格后,按人事代理安置。
(五)协助解决子女入学(小学、初中)问题。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信仰坚定,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热爱教育事业,身心健康,积极向上,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具有较强的科研创新意识、团队合作精神,具有较高的学科专业水平、教育教学能力和社会服务能力;
3.本科、硕士、博士阶段所学专业与所招聘专业一致或相近者优先;
4.身心健康,能胜任教学、科研工作。A类人才年龄不作限制;B类人才一般应在65周岁以下;C类人才一般应在60周岁以下;D类人才和副高级职称(博士学历和学位)以上专业技术人员一般应在45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一般应在40周岁以下。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2025年应届毕业生除外);
2.在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在编人员、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