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学院是一所以工为主,多科协调发展的全日制应用型普通本科院校,浙江省首批应用型大学建设试点示范院校,坐落于素有“四省通衢”之称的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浙江省衢州市。学校现有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机械工程学院、建筑工程学院、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商学院、教师教育学院、外国语学院/国际教育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创业学院、体育工作部等10个学院(部),开设涉及工学、教育学、管理学、经济学、文学、理学、艺术学等7大学科门类的本科专业29个,现有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8300余人;专任教师580余人,其中具有博士学位教师220余人。现诚邀海内外优秀人才加盟我校。
引进待遇
学校提供的待遇见下表。待遇中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引进人才本人依法缴纳。(人才团队待遇参照学校团队引进相关文件执行)
(一)基本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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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酬 (万元/年) |
购房补助面积(平方米) |
安家补助 (万元) |
科研启动费(万元) |
人才津贴 (万元/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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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工科 |
文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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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类 |
面议 |
面议 |
面议 |
面议 |
面议 |
50 |
B 类 |
80-150 |
面议 |
面议 |
500 |
200 |
10-30 |
C 类 |
50-110 |
面议 |
面议 |
300 |
100 |
6-10 |
D 类 |
45-75 |
90-120 |
60-150 |
100 |
50 |
2-6 |
E 类 |
35-50 |
60 |
60-120 |
30 |
15 |
2 |
F 类 |
20-30 |
60 |
40-100 |
10 |
5 |
2 |
注:EF类人才薪酬按其实际所聘岗位等级发放,人才津贴按照衢州市相关人才政策执行。
业绩特别突出,但不具备正高专业技术职务,经学校会议研究可按E类引进,购房补助面积、安家补助、科研启动费按E类待遇,薪酬按其实际所聘岗位等级发放。
购房补助面积折算成人民币金额,按购房时间所在半年度市房管部门统计的市区新建商品住宅均价计,具体根据中共衢州市委、衢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打造更优人才生态推动衢州大发展快发展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衢委发〔2020〕7号)等文件执行。
(二)安家补助发放标准
ABCD类高层次人才:考核一事一议,安家补助发放标准根据合同进行。
EF类高层次人才:EF类人才入编1-3个月分别发放30万元、20万元,入编满1年分别发放30万元、20万元;根据考核通过完成时间追加发放安家补助,标准如下表:
完成时间 |
追加安家补助 |
3年 |
10万元 |
2年 |
30万元 |
1年 |
60万元 |
(三)其他
(1)学校为高层次人才免费提供人才公寓或青年教师公寓,使用期限2年。若遇公寓紧缺,则提供2年的租房补贴,AB类人才根据需要据实报销,C类人才3000元/月,D类人才2500元/月,E类人才2000元/月,F类人才1500元/月。
(2)学校协助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的入学或转学等有关事宜(优先考虑衢州市实验学校教育集团(衢州学院附属学校))。
(3)夫妻双方均属引进对象的,由学校支付的安家补助和租房补贴在享受较高待遇一方的引进政策外,另一方根据引进政策,享受一半的待遇。
(4)学校按规定给予应邀来校面试的人才报销一趟来回差旅费用。
(5)特殊人才及以整个团队引进的政策待遇,可采取协商的办法研究确定。
(6)特别优秀的人才,经学校研究,可享受教授或副教授的奖励性绩效津贴。
(7)录用人员须与学校签订相关协议合同,具体参照学校文件执行。